1. 投票者必須確保在報名表格上之資料(包括個人聯絡資料)之真確性。
2. 投票日期以主辦單位之伺服器時間(香港時間)為準。
3. 投票日期參選日期由2021年4月23日中午12時正至2021年5月4日下午6時
4. 人身攻擊、不雅用語或不實之言論將不被採納。
5. 遞交表格後,即表示投票者同意遵守並接受在此及其後所有主辦單位所引入之條款及細則。
6. 如有需要,主辦機構可在得到參選企業之同意下,將部分資料公開,作是次活動之出版、印刷、展示、宣傳推廣、發佈及其他合適之用途。
7. 參選企業須持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頒發,並仍然有效的《公司註冊證書》、《商業登記證》,或擁有相關的公司註冊證明。
8. 主辦單位保留更改大會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新傳媒集團將保留最終決定權。